捐助辦法
2025年第十一屆傳善獎捐助辦法
背景說明
陳永泰公益信託設立傳善獎,期望以長期穩定支持,讓優秀社福機構能夠創新、成長、茁壯,為弱勢族群提供更好的服務。第十一屆獎項評審及後續訪視與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合作,透過專業審查制度,成就機構創新,共同為社會創造美好改變。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 陳永泰公益信託協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徵選資格
- 經本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從事人群服務以增進人類福祉等社會福利或公益事務為宗旨之非營利法人。
- 以單一法人提出申請。如為分支機構,須先取得主事務所同意代表該法人參加。該分支機構須具獨立財報與統編,且近3年各年度來自主事務所之收入須低於年度總收入50%。
- 不得為公立機構、學校、醫院及醫院附設機構。
- 成立時間須至少3年以上。
- 機構近3年內任1年經費支出新台幣(下同)1,000萬以上,4億以下。
獲獎名額
獲獎名額 | 8家,依審查結果,得不足額。陳永泰公益信託將捐助得獎機構每家每年500萬元,至多3年。
年度 | 計畫執行期 | 捐助金額 |
---|---|---|
第一年 | 2026年1月至12月 | 500萬 |
第二年 | 2027年1月至12月 | 500萬 |
第三年 | 2028年1月至12月 | 500萬 |
報名流程
於2月18日至3月11日17:00前於傳善獎官網報名專區填寫報名表提交成功。
評選流程
完整流程請參閱徵選時程。
- 第一階段-|組織審查(初審)
- 評審委員依據所繳交之資料進行機構整體評量。
- 於4月16日公布入圍單位,並邀請入圍機構參加捐助說明會,再請依說明會內容提交計畫書。
- 第二階段-|計劃審查(複審)
- 初審入選30家機構須於2025年4月30日全程參與捐助說明會(包含當天下午第七屆得獎機構之經驗分享會)。
- 根據捐助說明會內容,提出機構三年傳善獎計畫書。
- 評審委員及協辦單位就入圍機構所提交之計畫書,以實地訪視、電子檔審閱及會議審查等方式,就各項複審指標(可行性、創新性、影響力、可持續性)進行評選。
- 最終由陳永泰公益信託諮詢委員會議決審得獎機構,並公告決選結果。
終止條件
若得獎機構執行發生以下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停止捐助或要求得獎機構退回已捐助款項,退款額度與期限將依主辦及協辦單位共同評估後通知,得獎機構不得異議亦不得再申請。
(一) 因組織變動而影響計劃執行,或提供資料不實、經費使用不實者。
(二) 未定期將傳善獎計劃執行進度回報、或拒絕配合捐助手冊指定活動(如:聯合發表交流會、顧問會面、訪視、經驗分享會等)。
(三) 未經申請同意,擅自更動與原計劃不符之內容與項目或怠於執行原計畫項目。
(四)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棄原核定計劃執行。
(五) 機構或機構主要負責人發生貪污舞弊或任何違法亂紀之情事。
注意事項
- 參選機構應交付文件,應依傳善獎官網公告或主、協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及方式辦理。文件內容若有不詳實、不齊備、送達逾時等,概不受理。
- 曾得獎累積三次的組織,將轉為傳善獎諮詢顧問單位,不具參選資格。
- 初審入選30家機構,須出席捐助說明會;並依據說明會內容,於期限內提交第二階段審查資料。每機構限提一案,且需規劃3年願景;每案最多3個子案。未準時繳交資料者視同自願放棄資格。
- 得獎機構於捐助期間需接受主辦、協辦單位定期訪視、辦理年度成果結報,並繳交成果報告(如:執行摘要報告、觀察總表、收支暨人員追蹤表、三年計劃實際支出表、董(理)監事會記錄及提供主管機關要求之財務報表。)
- 得獎機構所提之3年計劃案,無須每年重新審查。唯計劃需變更時,應向協辦單位提出變更申請並說明原由;協辦單位提供變更評估意見予主辦單位,經由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得變更。
- 機構得獎後須接受主、協辦單位訪視、配合出席頒獎典禮、發表服務成果、經 驗分享傳承、機構主事者需參加報名傳善學苑,且於本屆計劃執行期內(2026~2028年)不得再申請參與徵選。
- 主辦單位將協助得獎機構進行公益行銷,機構得獎後須配合公益影片拍攝,提供廣宣素材等。實際執行期程以及內容將由主辦單位通知。
- 得獎機構執行服務成果提供之相關故事、照片、影片等素材由三方共享。
- 主辦單位得任意終止捐助任一機構及解釋、修改本辦法。
- 其餘未盡事項依捐助說明會提供之捐助手冊內容辦理。
相關聯絡人
陳永泰公益信託
地 址 11049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2號15樓公益室
地 址 02-23458088#1151
電子郵件 auroratrust@aurora.com.tw
聯 絡 人 蘇文儀
聯絡事項 網站系統操作、文件上傳資訊等
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地 址 104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174巷28號3樓
地 址 02-87726020
電子郵件 spreadinggood@twnpos.org.tw
聯 絡 人 傳善工作小組
聯絡事項 本辦法規範內涵、行政流程等